通告;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QS2022GK04-NJ(QX)-SG004
招标人: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47.06万元
1、招标条件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建设项目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装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
2.3 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装修改造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47.06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局部装修改造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工程
2.10 工程规模: 装修改造面积约246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文件同步发售至公告结束之日、时止。
4.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投标申请人可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4月08日09:00至2022年0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逾期(时)不再受理)止。招标文件61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或项目经理承担过2019年4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含)以上类似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幕墙工程除外,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至少提供其中一项,竣工验收报告必须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04月08日到 2022年04月14 日17时00分为止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放到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且未被“*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为*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需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
8.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投标行为。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经济往来和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六)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七)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八)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自行查询。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