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厂回用水装置超滤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XJTYFWZB2022-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厂回用水装置超滤膜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3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回用水装置超滤膜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厂回用水装置超滤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厂回用水装置超滤膜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销售业绩不得少于两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及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02日11时00分到2022年04月11日18时00分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条件1-4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