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供水446加*间北面空地搭建维修厂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04-07-LXZB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本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供水446加*间北面空地搭建维修厂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水446加*间北面空地搭建维修厂房已由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446加*间北面空地搭建维修厂房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区域内。
2.1.2招标控制价:无。
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供水446加*间北面空地搭建维修厂房土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4月1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厂房土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两者缺一不可;交(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交(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2年4月13日09:00至2022年4月1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3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09:0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5CM每册,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
补充说明若因突发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现场开标,将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开评标,招标公司将另行书面通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2企业资质*书(副本);
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项目负责人注册*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4条有关规定;
6.6投标人承诺书;
6.7“*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