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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宁阳县华丰镇区至宁阳二中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3 17:43   浏览次数:0

[招标]宁阳县华丰镇区至宁阳二中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DTA2022-0331-00
招标人:宁阳县鲁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32.319983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阳县鲁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CZDTA2022-0331-00

2.2 建设地点:宁阳县华丰镇区至宁阳二中。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对华丰镇区至宁阳二中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施工内容包含清表、挖填管沟、敷设PVC-U排水管、浇筑砼跌水井、涉铁协调、过路施工及征地补偿和土地复垦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月31日之前竣工。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施工预算控制价为8323199.83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3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价格:600元/套,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6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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