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及二期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HXD)0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及二期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期BD0项目:建设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项目。主要建设9200万标方/年甲醇裂解制氢装置,4万吨/年乙炔装置,23万吨/年甲醛装置(37%wt),10.4万吨/年BD0装置,碳材上料系统优化装置(含碳材和石灰石上料系统)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及二期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及二期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石油化工行业类似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项目投资额5亿元以上石油化工行业类似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及其他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25日10时30分到2022年04月01日18时30分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