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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源圃园大酒店一号温泉馆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5 20:53   浏览次数:46

[招标项目]源圃园大酒店一号温泉馆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PZB-20220406 
招标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悦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源圃园大酒店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3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源圃园大酒店一号温泉馆装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悦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源圃园大酒店,投资额130万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温泉馆装修改造、地面铺装、水池改造、配套设备、内装配饰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3项目地点:察布查尔县;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无论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均不得同时出现到涉及本次投标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标书将被拒绝接受。

5.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 

5.1 需递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半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企业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文件(附项目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组成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相关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不接受公证件。
5.2递交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于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0日10:00至19:30进行购买。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文件后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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