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喀什市充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B-2022-006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1.招标条件
受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喀什市充电*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HZB-2022-0069
2.2工程名称:喀什市充电*施工(二次)。
2.3 建设地点:喀什市充电*指定地点。
2.4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在喀什市区35个停车场建设37个充电站,共计安装205台直流充电桩,安装179台交流充电桩,安装37台干式变压器,安装雨棚约320个车位、高、低压电缆敷设(含顶管)。
本标段共15个充电站:九小、会展中心1充电站、会展中心2充电站、喀什国际自驾车与房车营地、世纪大道客运站、巴格恰、喀什花园C区、喀什文化广场、晨光伊甸园东、晨光伊甸园西、明宇广场北、明宇广场南、吐曼路小区、君莱大酒店、天缘国际大酒店。因充电站所占土地的权属复杂,充电站布局和建设地点有可能建设单位的协调情况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在工程师指定的范围和建设地点进行施工作业。
2.5招标范围:临时道路,硬化地面拆除与恢复、各地上地下设施改造与恢复,设备基础施工,雨棚基础,充电设施安装及接线、直埋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含顶管);防雷接地施工及接地电阻检测报告;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货、卸货、保管、二次搬运、余料交回;市政辅助设施施工、准备验收资料;完成充电设施送电及验收,配合设备厂家调试;负责施工期间个地方关系的协调;配合工程验收(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照明监控设施:承包人根据现场进行综合布线,承包人需自购网线、灯杆(含基础)。
交流配电箱:承包人需自购交流充电桩配电箱,与800KVA箱变配套使用,并按设计图纸制作基础、配电箱本体安装、接线和防雷接地等。
注: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还要完成自*范围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应对进场的原材料复验送检、土工试验、工程实体检测以及各项电气试验并取得试验检测报告,且提供的工程资料(含试验检测报告)应符合供电公司、质量监督机构、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等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本项目其余标段的施工义务以及工程正式移交之前所有站内工程及物资的保管看护工作。满足业主监理要求的安全文明投入,因环保督查另行提出的其余要求。
2.6工期计划:2022年6月30日完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书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项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9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9日10:00时(北京时间)。
7.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