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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空港KG- XC-A5-13号地块房屋修缮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4 10:48   浏览次数:42

昆明空港KG- XC-A5-13号地块房屋修缮改造项目正式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润招字FW2022-063 
招标人:云南航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空港KG-XC-A5-13号地块房屋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空港经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103-530091-89-05-88481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云南航空大都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航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正式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空港KG- XC-A5-13号地块房屋修缮改造项目,包括1号楼、2号楼,总建筑面积7035.27平方米,其中1号楼6层,建筑面积2392.88平方米,2号楼8层,建筑面积3470.11平方米,发热门诊、诊室、仓库等临建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72.28平方米。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036.27m2,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楼为2392.88㎡,医疗服务楼面积3470.11㎡,配套设施面积1173.28㎡。场地内原有400KW变压器,该变压器负载不能满足项目建成后的永久性用电使用需求,用电负载需扩容至大约为1000~1250KW(最终以永久性用电设计为准)。

2.2招标规模:约250万元 。

2.3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昆明空港经济区KG-XC-A5-13号地块。

2.5招标范围:完成昆明空港KG- XC-A5-13号地块房屋修缮改造项目正式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范围内的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负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与供电部门及产权单位协调、报建、并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新建报批手续、停用电手续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最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具体工作分别如下:

(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整个项目供电方案审批工作,能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整合深化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成果同时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当地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如遇供电部门供电方案调整或需另行申请新接入方案的情况发生,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方案报审的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按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及协调工作(含停电计划、手续的报审及新建后的安装、调试、直到验收移交产权单位),负责配合设计方完成整个项目供电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检测、验收,保证送电等相关工作,且配合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协调,最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 注: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具体时间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供电设备质保期:两年(本项目将分阶段实施,各阶段质保期分别按该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8质量标准:

(1)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供电部门审核备案;
   (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供电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及通电。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负责施工的投标人提供)。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10kV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不低于200万元的10kV及其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电力相关专业),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施工)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不低于200万元的10kV及其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且必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电力相关专业),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若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9年至今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须提供情况说明及承诺)(若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承诺及其他要求: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项目经理承诺书;限额设计及施工承诺书;企业信誉情况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出。

4.3方式: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投标人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明书、授权委托书(内附授权代理人*,如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的原件扫描件(PDF版)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4.4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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