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海南省交控公司乐东县莺歌海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海南交控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交控公司乐东县莺歌海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105-460000-04-01-52018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交控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占地面积约1500亩,采用全部电量上网方式运营。本项目拟采用540Wp双玻单晶硅组件+固定式支架+集中式逆变器方案,共设27个单元,27个3.75MWp集中式方阵。集中方案为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4路组串接入1台24汇1的直流汇流箱,每11台直流汇流箱接入一台3125KW箱逆变一体机,将电升压至35KV。每个光伏发电单元输出35KV交流电,每6~7台35KV箱式变在高压侧串联为1条集电线路,共4回集电线路,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25MW/50MWh储能,经1回架空线路接入220KV新安站。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全容量并网,其中,设计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首批组件并网发电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乐东县莺歌海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文件)、预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甲供除外)、土建及建筑安装施工、设备及材料(含发包方供货)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验、安装(含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人员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项目达标投产、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以及缺陷责任和质保期的保修责任等。
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箱逆一体机、汇流箱、电缆、场内集电线路、储能设备、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变电间隔电气设备(一次、保护、远动、通信、计量等)、消防系统、保安及视频监控系统、火灾*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AGC/*C系统、防孤岛装置、新能源发电有功协调控制、一次调频、二次安防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工程项目。
土建和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清表、场平、场界围栏、光伏组件支架基础、设备(箱逆一体机、主变、SVG等)基础、给排水、生产管理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水保、环保、景观、植被拆除、迁移、恢复等与工程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消防、质检、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三同时等)、并网前各项试验及验收、设备到货检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并网性能检测、四遥功能调试、组件检测、钢构件防腐检测、各类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调度自动化、无线通*均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工作:投标人负责完成送出线路的相关工作,确保运行周期内业主方具有使用权,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负责解决本项目与莺歌海盐场相关协调的事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完成开工、并网、竣工手续等办理。
专题报告工作: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台风灾害风险研究报告、压覆矿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报告的编制及相关审批,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水保、环评等审批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50200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的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需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EPC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5日08:30时至2022年4月1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4日9:00时。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