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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8 14:01   浏览次数:6

通告;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
受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总投资额约4亿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

2、招标规模:昌吉国投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四十个井子规划区,场址中心距离木垒县东北约 87km,场址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1°09′~91°12′,北纬 44°16′~44°19′之间,海拔高度介于 1020m~1055m,场址区地形平坦,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 35kV 开关站,配置 10MW/20MWh 规模的储能,35kV 开关站汇集场内100MW风电装机后,再以4回35kV线路接入国电投木垒四十个井子220kV 汇集站,经 220 kV 线路送至木垒 750kV 变电站。

3、招标范围:

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包括风电场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调试、试验、风力发电机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开关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施工电源、供水工程施工、办公和生活临建施工、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接入并网及工程合规性手续办理等;施工图设计由业主方另行委托)。

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设备建安工程、35kV开关站建安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网络、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手续办理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3.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综合楼、附属用房、门卫室、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2并网验收及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SVG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自动化、保护、稳控等)、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等全套并网协调工作;

3.3其它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验收、电磁辐射检测。

3.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短名单限定要求)。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3.5如工程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带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

3.6施工电源和水源:招标人负责现场永久备用电源的建设,可作为临时施工电源,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及用柴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满足地方综治和防疫相关要求。

4、计划工期:

8月10日完成风机*工程建设和外送线路工程建设;9月20日完成风机吊装工程建设;9月25日完成集电线路工程建设;10月10日完成工程反送电申请及验收启委会工作;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和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个已完工风电建设项目或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或者能源建设项目的业绩和一项储能建设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工作咨询、初步设计服务的单位及附属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截图,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4日(每日北京时间10:30~13:30和15:30~19:30节假日除外)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的人*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1时00分。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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