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GC202203057E
招标人: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40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总承包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JDGC202203057E,招标人为 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新厂区的生产情况,拟在厂区东部标高较低点建设一套完整废水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站20000m³/d能力用于处理凤凰河原水,预留10000m³/d水处理构筑物建设用地,5000m³/d能力用于处理厂区雨水及废水。厂区雨污分流,废水站接收截流废水、回用雨水和凤凰河河水。雨水收集池容积10000m³,收集后提升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含区域内的配合第三方检测),工程为勘察、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建筑安装施工、安装、设备系统调试、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消缺、30日历天试运行、运行两个月后完成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范围责任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模式工程(EPC总承包方式)。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勘察、设计、建造、供货交钥匙模式工程(EPC总承包方式),配合发包方进行工程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系统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系统节能报告、勘察、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制造、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施工许可证办理、实验、检验、检测、运输、土建施工、工程资料、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单体调试,分部试运的管理;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消缺、30日历天试运行、运行两个月后完成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特种设备取证、报建、报装、检定手续及费用;项目安评、能评、环评编制、报检及验收的全过程内容及费用;安全防护、环保设施、绿化总图布置、职业卫生、项目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设备、材料的运输(含二次转运)、仓储(含安全防护及保卫),施工(包括单机调试,联动试车)用水、电、气、油等介质及*品,劳务、管理、维护、保险、规费、政策性价格调整等费用。红线区域内所有道路、管线、场地排水、消防及防雷,其中雨水沟、污水沟、道路需接入红线外的主雨水沟、污水主沟、主干道。桩基工程设计(含详勘)、地基换填工程、配合桩基检测 、破桩头及桩头处理,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根据地质资料进行设计,原则上,基础开挖深度以4米内,普通建筑物基础碰到持力层粉质粘土③-1及以上,承载力特征值在130kPa以上,荷载较大建筑物基础碰到持力层粉质粘土③-2及以上,承载力特征值在200kPa以上,基础形式采用自然基础,不采用桩基。初勘、超前钻、桩基检测和桩基施工由招标人负责。承包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是合理的、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的。
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本工程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凤凰工业园区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柳钢绿色锰系新材料产业基地动力厂项目现场。
2.4计划工期:发出开工令第二天起300日历天内进行交付验收,发出开工令第二天起240日历天内达标达产供水,桩基施工图需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承包方应根据该工期节点要求,按照技术协议提出详细交货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冶金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联合体)提供的资质(组成)必须满足本次项目所有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套(或以上)污(废)水处理站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水量20000m³/d或以上);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复印件需充分证明使用上述工艺,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给排水、机械、电气、土建、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且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之一。有1套(或以上)污(废)水处理站设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5.3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套(或以上)污(废)水处理站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
3.5.4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单位有1套(或以上)20000m³/d污(废)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加盖单位公章)。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复印件]提供本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