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工商*宁夏分行食堂食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商*宁夏分行食堂食材项目已由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审议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宁夏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商*宁夏分行食堂食材项目,包括蔬菜、水果类;牛、羊肉类,家禽类(鸡肉及其他禽类),水产品类(海鲜), 蛋类;米、面、油类,小食品、干货类,调味品类。
2.2 招标内容:工商*宁夏分行本部及辖属机构的餐厅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蔬菜、水果类。二标段:牛、羊肉类,家禽类(鸡肉及其他禽类),水产品类(海鲜),蛋类。三标段:米、面、油类,小食品、干货类,调味品类。
2.4 地区划分:一、二标段划分为5个地市(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三标段不划分地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三年及以上,符合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出资)的要求,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2 财务能力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出具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并承诺向招标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服务能力要求:第一、二标段必须具备供应百人以上食堂、餐饮食材的硬件条件,第三标段必须具备全区配送的硬件条件。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备与政府、大型国企、金融机构食材或相关标段产品供应经历;提供近三年食材供应业绩一览表并提供至少1份业绩合同或一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一年内)宁夏区内类似商品的采购订单*复印件,*金额必须与订单金额及明细相符。
3.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6通过“*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html)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最终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7投标人被工商*、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8日至2022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书(须写清项目名称、所报标段及地区、联系电话和邮箱)、授权委托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业绩列表及合同(或*)、纳税证明、以上所有承诺(3.2、3.3、3.7、3.8、3.9),逾期报名或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注: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