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保财险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2140STC22413
3、招标内容: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建设人保财险自有知识产权的基金监管系统用于支提供医保监管行为,主要负责开发基金监管系统和项目的实施,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主要监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检查、专家审查、专项治理、飞行检查、智能监控等,涉及的检查对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店、参保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等。采用“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方式,采购的人员分别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人员。
本项目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4、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5、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保或医疗稽核信息系统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及盖章页);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规记录,其中“无*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15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③投标人经办人*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