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引入服务团队项目
一、项目概况
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引入服务团队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磋商。
二、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玮元-A2021179
2.2磋商内容:本食堂为清真食堂,服务对象为医院全体医、患,经营时间为全年365天,每天早、中、晚三餐与宵夜; (具体细则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月由医院总务科进行考核,并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院方每季度将进行患者、职工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低于80%;年度三次满意度测评未达到80%及以上,自动解除合同。
2.4服务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相关部门要求达到行业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若在各部门检查监督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则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专门从事饮食服务的经济实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须具有较高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感、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具有从事1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经营经验的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1 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授权书、授权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年11月08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5.2磋商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 时 30 分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