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ZB2021-2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222.01平方米。新建日处理5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6.731公里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相关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3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4.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明项目名称、编号及事宜)、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人员相关证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监管机构:青冈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22.01平方米。新建日处理5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6.731公里。
2.4招标控制价:¥3619309.87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3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邮件进行。
5.其他
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Ind*)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发布之日以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