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本部新营业用房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110 1615H006/01
招标人: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本部新营业用房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根据设备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开通等;
2.3交货地点:阳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与阳泉分行装修同步进行,在装修工程完毕、家具等到位,金融科技部接通网络后完成所有监控工程的布线、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新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前技防设备正常运行,所有画面全部连接到省分行远程监控中心。如未按照工期进度完成工作,每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2%的工期违约金;
2.5服务(货物)标准及质量:保证设备和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公安机关、交行相关最新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 采购有效期及合同期限:单次有效
2.7 项目*质:货物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代码证,具有工商、税务等监管机构注册审批的合法手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能力,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或省级及以上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相当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3公司运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管理水平;
3.4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型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者同一标段)投标;
3.6自2018年1月以来没有因*、重大违约或不诚信行为被交通*取消投标资格;
3.7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www.gsxt.gov.cn/ind*.html)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本次采购主材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时间
4.1获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述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下目录整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复印件)
3)相应的*明和业绩证明(提供1项合同)材料;
4)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需单独体现出法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6)www.gsxt.gov.cn/ind*.html或各级网站,截图需单独体现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项内容;
7)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需单独体现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项内容;
4.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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