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YZXQC20219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YZXQC2021985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54.0万元
最高限价:385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3,164 3,164 体外循环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体外循环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否 690 690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5:3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记录是指供应商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明原件。 3.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到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