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淡雅香智能物流系统购置项目招标
招标人: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已由 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计划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淡雅香智能物流系统购置
1.2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2608.87万元
1.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内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接装纸内衬纸在建生产厂房,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以北,环湖七路以西,塔西路以南地块。
建设规模:规划年产200万箱卷烟配套包装辅材产能,其中烟用接装纸约4000吨/年,烟用内衬纸约6000吨/年;生产厂房生产仓储建筑面积约40000㎡。淡雅香智能物流系统购置项目包括原材料及成品自动高架库一套,车间原辅材料、版辊、废料及成品自动物流系统一套,成品托盘自动包装线一套,并设计预留半成品转运自动物流及成品自动装箱等系统。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为淡雅香智能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从接装纸、内衬纸原材料成品入库到出库的货架、堆垛机、输送机等的自动高架库全套设备;②提供接装纸、内衬纸原辅材料从自动高架库、辅料库到工序间,成品从末工序经自动包装线到自动高架库间、版辊从版辊库到工序间,废料从工序到废品打包房间的AGV、输送线等的车间自动物流全套设备,并设计预留半成品自动转运设备;③提供接装纸、内衬纸成品托盘拆码垛包装的拆码垛机器人、分拣贴标输送等的成品自动包装系统全套设备,并设计预留自动装箱设备;④提供自动高架库、车间自动物流、成品自动包装系统的系统设计、设备电控系统、监控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物流系统集成、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1.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计划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深化设计,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90 日历天内交货并开始安装,在招标人相关工艺设备安装就位后6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
1.5交货地点: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方的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能、配置参数、质量等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为);
2.1.4未被招标人或其主管部门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特殊要求:无。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按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