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金万泰公司通勤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21-05-049
招标人: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金万泰公司通勤班车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及金万泰公司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2.1.2项目地点:园区分公司及金万泰公司所在地
2.1.3招标编号:ZKFW2021-05-049
2.1.4服务周期要求:1年6个月(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1.5质量要求:满足项目业主要求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解决园区分公司及金万泰公司员工上下班通勤需要,租赁客运汽车数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及用车数量: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用车数量为:园区分公司11辆,要求不低于50座;金万泰公司1辆,要求不低于50座。
2.4车辆的燃料和车辆的排放标准:
车辆要求符合国家第五及以上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柴油或燃气客运汽车均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2、具有有效期内的运营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或省际包车客运);
3.3、投用服务所用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第五及以上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柴油或燃气客运汽车,以机动车登记证为准;
3.4、投用服务的车辆必须为五年内的车辆,以车辆的行驶证为准;
3.5、拟投用班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从业*;
3.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无重大*记录由公安或工商部门开具)。
3.7、法人、委托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部门开具)。
3.8、参标单位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和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资料的真实*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3)企业法人*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