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ER-JT-WZ/2021010G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项目风电机组及配套塔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项目。
(2)工程*质:新建。
(3)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4)招标范围:
①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50MW,可上浮≤2MW)、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含型式认证、连接螺栓第三方试验检验、锚栓组合件第三方试验检验等)、包装、运输保险、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风电机组不低于5年(其他设备不低于1年)的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以及相应配套服务。②风资源分析、微观选址(含复核)、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基础及风机塔架设计(含复核)等技术文件编制及塔架、锚栓驻场监造等,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供货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锚栓组合件、塔筒设备及主机设备全部到货。
(6)设备交货地点为:各项目指定地点(机位点)车板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五年(含)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供货经验和运行业绩,具备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能够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和提供服务。
(3)近5年在中国境内供货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00台(须附相应合同关键页或投运验收证明),设备质量和技术服务信誉良好。
(4)投标机型须取得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和/或设计认证报告,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报告,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3)另提供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代理商授权证明等)、*汇款凭证、开***)等。
5、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的人*和财产安全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