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蒙自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粮食加工品类供应服务)招标
招标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条件
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蒙自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粮食加工品类供应服务)经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蒙自天源酒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选择项目(粮食加工品类供应服务)。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各种米线、卷粉等粮食加工品供应服务(见下表)。
项目名称 类别 供应货物名称
粮食加工品类 米线、卷粉等粮食加工品
2.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验收标准
粮食加工品类:有资质的正规厂家出产,确保新鲜,优质,采用正规密封塑料筐装运。
1 米线 出自有资质的正规厂家,当日生产,确保新鲜,优质。
2 卷粉 出自有资质的正规厂家,当日生产,确保新鲜,优质
注:以上未列明的货品参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及以上标准执行。
2.3.服务要求:
1.计划内:早点类要求在每天6:00分以前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搬运到相应区域。
2.临时加单:一般情况需在1个小时以内送达。紧急情况,供货方须于20分钟内送达。
3.验收时由供应商、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厨房验收人员当场验收称重,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相应表格,按程序交餐饮部相关人员签字;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当场要求退货或换货,若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联合询价小组提出质量审核要求,联合询价小组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对有争议的货物进行质量审核,联合询价小组审核存在问题的,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4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替代产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经过使用部门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和试用检验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酒店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酒店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酒店正常运转,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需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酒店。
5.供应商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2.5服务地点:蒙自天源大酒店(蒙自市天马路42号)。
2.6服务期限:3年(2022.1.1至2024.12.31)。实行一招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签三年。即: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年度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7供应商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报价要求:供应服务报价为“价格下浮率”,即投标人在蒙自市零售农贸市场或零售卖场同种同品质货物零售价(至少三家)平均值基础上报整体下浮百分率。报价含物品送达招标人使用地点的完整报价,包括送货、售后等所有费用。
2.结算方式:结算价格(含税)=市场平均零售价×(1-下浮比率)。
3.市场平均零售价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至不少于三家零售农贸市场或零售卖场对相同质量物品定期进行市场询价(每月X次,中标后双方协商),以当期市场询价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市场平均零售价执行至下一次询价结束,未询价到的品种参照市场或上期价格执行,期间不再随时进行价格变动和调整,原则只减不增,除遇到不可抗力情况,可增加市场询价重新定价及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本项目允许个体工商户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提供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证明或供货证明材料);
3.4*: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没有因违反本项目所属行业行为规范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上述网站查询以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非个体户同时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未被列入中国烟c总公司、中国烟c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c公司红河州公司黑名单(以其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单位为另一家单位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能提供**;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名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⑥基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个体工商户投标时提供相应个体工商户资料即可。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4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