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 » 服装 »

招=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劳务分包入围单位项目招标

招=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劳务分包入围单位项目招标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2-03-13 18:52
 
 
产品详情
招=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劳务分包入围单位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劳务分包入围单位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劳务分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劳务分包入围单位项目
2.项目编号:XGSZ-GK-2021018-1
3.项目概况: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21-2023年度内各类工程的劳务服务,包括市政养护、工程施工、应急抢险、环境工程、各局口委派的专项、防汛、除雪等工程;土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包括土方、石方、淤泥、建筑垃圾等清运工程。
4.招标内容:一标段选取5-6家市政养护劳务分包单位,二标段选取5-6家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三标段选取3家土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单位。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市政养护劳务分包单位;
二标段: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单位;
三标段:土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单位。
6.服务期限:2021-2023年度(2年,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第一年期满前,经招标人评价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
1.*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中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作业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劳务))不少于2项;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时间*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承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6.投标人提供“*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需要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二标段:
1.*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中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作业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含劳务)不少于2项;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时间*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承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6.投标人提供“*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需要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三标段:
1.*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作业资质,具有有效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土方、石方、淤泥、建筑垃圾等清运能力。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提供不少于2项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土方、石方、淤泥、建筑垃圾等清运工程中的任意一类);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时间*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承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6.投标人提供“*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需要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标段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8时00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更多»同类供应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展示的信息均由企业发布者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方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鄂ICP备2022007755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