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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2-07-13 06:15
 
 
产品详情

(招标)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C-2021-CCFW123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长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长春)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卷烟厂新厂区(自由大路8999号)、顺丰库房(原顺丰市场院内)、科技大厦(世纪广场)、老厂区(吉林大路1099号)。

2.3招标范围:12台客梯、16台货梯,共计28台电梯维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维护保养服务标准要求,并达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年度检验合格标准,取得年度检验合格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至少具有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2名电梯维保作业人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拟*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会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获取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被授权人*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5)基本账户*信息》原件;

(6)“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9时00分。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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