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化泉州石化大检修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747-2160SCCZX744
招标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大检修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大检修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
工作内容:
1) 乙方负责对大检修过程中需要开展塔器、储罐等工艺过程吹扫、蒸罐等过程中的含VOCs废气回收治理。
2) 乙方不得影响甲方装置的停工检修进度,不得对甲方的设备造成损害。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合同期暂定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具体开始时间以中化泉州石化公司书面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达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5.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6. 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首次《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4)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6)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报价文件中):报价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具有不少于10项具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10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石化企业检修期间的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加盖报价人公章,业绩数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业绩合同未提供或不清晰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如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石化企业检修期间等),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 (1)-(8)项要求,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