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疆油田智能生产系统(智能分析业务平台与四个业务子系统)研发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7-2123FJ2244
招标人: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油田智能生产系统(智能分析业务平台与四个业务子系统)研发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智能生产系统(智能分析业务平台与四个业务子系统)研发及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新疆油田智能生产系统是新疆油田分公司“智能新疆油田”落地的重要实践,其总体目标是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充分利用生产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及设备维护等数据,建立设备管理、生产优化等分析模型,预测生产趋势与故障规律,为生产优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实现提质上产、降本增效。本项目的开展可极大地推动“智能新疆油田”的落地。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智能分析业务平台与抽油井智能工况预测子系统、稠油吞吐智能分析子系统、锅炉运行故障智能预测子系统、井下作业维修文本分析子系统(以下简称“一个平台和四个子系统”)的研发与建设、部署应用、系统联调与测试、运维、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主要职责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开发与测试、模型训练与优化、系统部署与上线运行、与其他模块软件系统接口联调、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第三方软件测评及等保测评、项目上线验收、质保期保障等,并且按计划完成系统集成工作。
2.4招标范围:“一个平台和四个子系统”及相关服务;
2.4.1一个平台:智能分析业务平台;
2.4.2四个子系统:抽油井智能工况预测子系统、稠油吞吐智能分析子系统、锅炉运行故障智能预测子系统、井下作业维修文本分析子系统。
2.5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包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40日历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凭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研发及服务能力的单位;
3.2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研发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中国查询网页跳转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8投标时须提交的*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册购买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7日9 时30 分
5.2递交方式:
标文件的递交详见 “特别告知”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8272153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