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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2-07-12 00:14
 
 
产品详情
2021年度-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ZG372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2022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2022年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以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明;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明扫描件和受权人*明。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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