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111002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食堂共计两个,分别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为向我所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拟选择具有良好*房齐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服务综合考核,如供应商服务综合考核优秀,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出具的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包售价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