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HYGC-XQJW-110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预算金额:166.0万元
最高限价:16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66 166 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中型或小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到 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受权人*扫描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