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设施智能体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招标编号: TDJSZX -2021-1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设施智能体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8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33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日城市设施智能体建设项目( 一期)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设施智能体建设项日(一期)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设施智能休建设项目
(一期)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入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具备木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非承担因不实产生的-切后果:
5、无不良*中国”网站(http://ww. credi tchina. gor. e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tt://ww. ccgp. gov en)政府采购产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1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书面声明及网站截图,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因不实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1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06日16时00分获取,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12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12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1.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月城市设施智能体建设项目(一期)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1.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1.3、 招标范围:根据我区在建筑上地管理中对上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当前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对人员、设备、物料、环境、安全、质量、进度、协同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本项目利用Al智能算法、大数据、移动检测等管控手段,建立形成一套过程可量化、风险可预估、反馈更及时、管理更便捷,行为可追溯的精细化智慧工地平台平台可辅助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政府的监管效率,督促企业升级管理,从原来粗放式升级为精细化管理,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从事后追贵,改变为事前预警,事中实时管控,事后行为可查,真正帮助企业敬畏质量安全管理,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帮助政府规避贵任风险,高效行使监督职贵,督促责任主体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建设服务周期:白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补充说明: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