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金融大厦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融大厦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社联合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融大厦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金融大厦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 EPC总承包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交钥匙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包括:金融大厦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大楼消防系统、室内采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机房装修及预留孔洞、卫生间装修改造及以上原有系统拆除等改造工程。原有系统拆除中消防主管及强电母排和铜芯电缆保留;经业主确认,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功能体验的设施设备可保留。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金融大厦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须满足:投标人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建筑规模不低于 20000 平方米(含 20000 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装修)或维修改造项目或装修项目)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设计业绩须满足:投标人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建筑规模不低于 20000 平方米(含 20000 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装修)或维修改造项目或装修项目)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设计合同。
3.4、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可由项目经理兼任)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6、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8 *服务-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将不接受其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各方分工和主要责任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10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11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日10:00 时至2021年12月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