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运输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受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运输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钼矿运输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HNCA2021-ZB12-178
2.3资金来源:中标人负责投资并通过合法运营取得收益
2.4招标控制价南泥湖钼矿运输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矿石运输招标控制价格(含采场内运矿、碎矿、皮带运输及相关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费用)为4.9元/吨(含税)。
2.5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项目概况:南泥湖钼矿位于栾川县冷水镇,2007年建成投产,采矿权面积3.9753平方公里,矿山目前采用挖机铲装、汽车运输方式组织生产,原运输工艺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根据安全环保、绿色矿山建设、降本增效相关要求,拟将目前南泥湖钼矿采场至地表1#破碎站汽车运输矿石+颚破粗碎工艺,改造为采场内汽车运输矿石+碎矿站碎矿+皮带运输工艺。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由中标方(承包方)负责南泥湖钼矿运输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起点为露天采场各配矿点,终点为现地表1#破碎站原矿仓下部原矿皮带。中标方(承包方)负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项目工勘、安评、环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采场内从配矿点至半移动碎矿站矿石汽车运输,碎矿站、皮带运输、斜井隧道、地表原矿仓、皮带机运输线及供电系统等基础施工,项目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运营维护、材料消耗、运营水电消耗、设备检修与维护及迎接检查、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龙宇钼业负责提供项目施工期间及半移动碎矿+皮带运输系统生产运行所需电源,提供电源至施工场地周边:负责项目涉及用林用地手续办理;协助承包方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提供相关基础文字资料。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对项目的投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人按照矿石运输量
及合同运输单价支付费用。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中标方(承包方)有意愿继续
承包运营,双方重新签订合作协议:若因中标方(承包方)单方面原因放弃继续承包运营,终止项目合作关系,中标人将该项目建设固定资产产权(除运输车辆外),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9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服务期限15年(不包含建设期)。
2.10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各自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查级或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 2019、 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2021年1月以来任意-季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时现场查询为准)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3家;
(6)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条件3.1、3.4、 3.5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明及*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明原件和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