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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2024年净水剂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2022-2024年净水剂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2-07-12 09:13
 
 
产品详情
项目)2022-2024年净水剂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的委托对2022-2024年净水剂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公告(肇水招-2021-WZ-003)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2-2024年净水剂类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交货地点及项目的*质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包组 项目内容
包组一:聚氯化铝(固体、液体) 1、采购聚氯化铝(固体、液体)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间为固定单价+可变单价;
3、合同期拟为2年;
4、标的物选定3家中标供应商。
包组二:聚丙烯酰胺(固体、乳剂) 1、采购聚丙烯酰胺(固体、乳剂)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间为固定单价+可变单价;
3、合同期拟为2年;
4、标的物选定3家中标供应商。
包组三:次氯酸钠 1、采购次氯酸钠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间为固定单价+可变单价;
3、合同期拟为2年;
4、标的物选定3家中标供应商。
包组四:氯酸钠 1、采购氯酸钠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间为固定单价;
3、合同期拟为2年;
4、标的物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其中1家正选+1家备选)。
包组五:乙酸钠 1、采购乙酸钠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间为固定单价;
3、合同期拟为2年;
4、标的物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其中1家正选+1家备选)。
备注:
(1)每个包组独立报名。若有投标报名通过的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则该包组重新招标,其他包组不受影响;投标报名通过的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大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人可对其中任一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每个包组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包组四、包组五:正选供应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且经招标人确认不能完成当批次供货的,招标人有权选择备选供应商完成当批次的货物供应。
2、交货地点: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指定交货地点。
3、项目其他要求及事项:
(1)投标人应做好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防护安全、卫生清洁等工作,如因相关运输责任导致纠纷或经济损失,或致使任何第三方对招标人提出索赔,其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4、交易方式:本项目由肇水发展统一招标。招标成功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记录,若报价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4、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指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5、各包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包组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一:聚氯化铝(固体、液体) 1.*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自来水用的货物必需具有有效《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聚丙烯酰胺(固体、乳剂) 1.*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自来水用的货物必需具有有效《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三:次氯酸钠 1.*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含可生产或销售化工产品(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含可生产或销售化工产品的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出具所投标的物制造商的有效期内《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标的物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四:氯酸钠 1.*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质量检验报告和所投标的物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五:乙酸钠 1.*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适用于所有包组)
本项目只接受资料现场报名,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符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不是“多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购买文件时无须提交原件核查,但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查询其文件真实*的权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如非法定代表人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
(3)企业简介;
(4)“*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网页截图;
(5)通讯联络方式确认(包括:联系人、地址、手机号码、传真)。
(6)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提供)
(7)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相应包组其它资格要求所提及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第7项条款根据各包组各自要求不同,由投标人各自分别提供。
2.以上资料壹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3、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  币¥300.00元/包组,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招标活动实施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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