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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

【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2-10-17 12:25
 
 
产品详情
【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东厂区现150T转炉连铸综合泵站。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宣钢东厂区原转炉连铸区域新建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项目,为满足新建项目的部分循环水供应,拟在目前150T转炉连铸综合泵站内对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改造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如下: (1)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建筑、结构、工艺、给排水、电气、自动化仪表、电讯、暖通空调及消防工程; (2)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涉及各能源介质管道配套设施; (3)旧有水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 发包方只指定能源介质接引点位置,承包方负责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因该工程所引起的所有相关工程内容及所有费用,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等)、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设计)、冬季施工措施费、联合试运转费、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保产、达产、服务、竣工验收、消防*、环保设施效果验收、项目红线区域内地面硬化、职工培训、服务、安全评审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除遇不可抗力外,合同总价不变。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宣钢二三棒水系统移位改造:将现有二、三棒临时水系统主要旧有设施移至金属熔融与成型工程配套综合泵站内,配套完善水处理设备、管道及高、低压供配电、自动化控制系统、仪表、电缆等设施; (2)宣钢150t转炉联合泵站内水处理设备*系统,水泵、电机设备安装能效及健康监测系统及配套网络控制硬件、自控软件。 2.4工期:本工程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60日历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热负荷试车的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能考核指标要求;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冶金行业循环水处理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
3.1.4*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主体不得分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将分别具有上述所列设计、施工资质(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25至2021-12-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下述资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电话告知(因疫情原因,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恕不接受现场办理)。(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人及被授权人*;(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汇款凭证;(5)开信息;(6)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14 10:0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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