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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给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有关\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给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公司名称: 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阳
联系电话: 15210937118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
最后更新: 2023-03-03 15:45
 
 
产品详情
有关\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给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0121-GC121-G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103-220100-04-01-464535,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给水管网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元)
20210121-GC121-G1 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
给水管网工程(一标段) 32798678
20210121-GC121-G2 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
给水管网工程(二标段) 20685485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巴吉垒镇、华家镇;
2.4计划工期:2022年1年28日至2022年2月27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至少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书;
(6)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7)招标公告期内的“*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8)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
(9)授权人在职证明书并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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