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学生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受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的委托就其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学生食堂供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学生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L-CS0101
3、采购内容:本次委托服务的是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食堂供餐服务,餐饮服务区面积约600平方米,服务对象为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师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项目地点:南阳市第十三中学(北校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食品健康安全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7、采购预算:20元/人/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4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网站*,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时至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参加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合规*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月20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