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昆明高新第一实验学校中、小学2022年-2025年学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KMKE2022- -01 -002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高新第一实验学校中、小学2022年-2025年学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高新第一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第一实验学校中、小学2022年2025年学校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招标
1.2招标编号:
1.3采购内容:
1. 3. I采购需求:为全校中、小学生3757人提供饮食服务(不提供回族餐),经营时间为早、中、晚三餐。
1.3.2餐标标准:
早餐: 7元/人
午餐: 1. 2、3年级餐标:正餐餐标12.5元, 提供- -主荤- -串荤两素菜,- -汤- -米饭;三点半课堂加餐午点: 2元/人:
4、5、6年级中学生餐标:正餐餐标13元/人,提供-主荤一串荤两素菜,- -汤一米饭;三点半课堂加餐午点: 2元/人:
中学生餐标:正餐餐标13.5元/人,提供- -主荤- -串荤两素菜,一-汤一 米饭:晚餐:13.5元/人,提供一主荤-串荤两素菜,--汤-米饭(用餐人数:中学生523人);
1.3.3实施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年签订-次合同,续签合同需经采购人对历年服务评价满意可续签,如服务评价差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3.4实施地点:采购人地点,昆明高新第一实验学校;
1. 3.5采购用途食堂面积1200m',本食堂水、电、餐桌、餐椅等配套设施齐全,食堂内灶具设备费、水、电和日常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1.4质量标准及要求:
1. 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及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1. 4.2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发包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4. 3中标人应本着“服务师生、保本经营”的原则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落实“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实行6T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格进行人员管理、规范经营服务活动等。
1.4.4中标人应接受学校的考核,如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将立即上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相应处罚;
1.4.5中标人须按学校要求,实时对食堂进行安全巡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注意消防检查及其它安全隐患排查。
1.4. 6服务场地的房屋、食堂设备设施、易耗品及附属建筑的水、屯、煤气费等,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改造。
1.4. 7中标人成交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转租,- -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贵任。
1.4.8所有餐饮食品的饭菜价格须由学校审核,中标人不得擅自调价。
1.4.9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寄宿制学校需要设置超市以满足日常寄宿制学校师生生活斋要,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告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1.4采购项目的方式:竞争*磋商;
1.5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
1.6竞争*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7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ov. 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 2.2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哉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1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度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4.2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重大*记录,是指供应商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返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6.1供应商不得为“*中国”网站(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
录和重大税收*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 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cE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喊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战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7. 1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2.7. 2拟派往本项目服务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厨师须具有中式烹调师且职业等级为中级(职业资格*)及以上的职业*书;
2.7.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1个(含)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学校食堂餐饮经肯或超市经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2.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告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请供应商受权委托人于2022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来报名的)或法人的*(法人来报名的)购买磋商文件( 所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3.2竞争*磋商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2 年01月20日上午09:30-10: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 2022年01月20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1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